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采购编号CXQZ17367Z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扣式电池研发制作设备采购与服务项目谈判文件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本项目的最高限价由人民币28.675万元修改为29.755 万元。
二、谈判文件第三章第一节技术要求(P33)“双工位手套箱 水氧含量1PPM以下”修改为“手套箱”。
三、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谈判开始时间延期至:2017年12月19日上午09:00时。
四、谈判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本补充公告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各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