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各类采购方式汇总

各类采购方式汇总、适用范围及采购程序执行周期

预算金额

采购方式

适用情况

采购程序执行周期

20万元

以下

竞价采购

采购人根据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品牌、技术指标、售后服务等综合因素,择优选择中标单位,原则上以最低价中标为主。一般货物与服务的竞价采购原则上要求比较三家及以上的供应商报价。确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货物与服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不延期情况)

20万元及以上

公开招标

我校货物与服务采购的主要方式,不少于三个供应商(品牌)。预算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原则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不延期情况)

竞争性磋商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不延期情况)

竞争性谈判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供应商投标,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三)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不延期情况)

单一来源

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四)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邀请招标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同公开招标

询价采购

适用于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不超过10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只针对集采)

定点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学校集中采购目录内部分产品、空调、行政办公家具、旅行社定点服务、空调维保、计算机及周边产品维保。

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延期情况)。

批量集中

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学校集中采购目录内:行政办公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及复印机等。(按上级要求,须在每季度初7个工作内在采购综合服务系统内提交当季度采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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