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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新传学院F101&102装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2 作者: 点击次数:[]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8日下午15:00

厦门万翔-竞争性谈判-XM2019-TZ5270HDCG20191018)华侨大学新传学院F101&102装修采购公告

文件标题

厦门万翔-竞争性谈判-XM2019-TZ5270HDCG20191018)华侨大学新传学院F101&102装修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XM2019-TZ5270HDCG20191018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李老师:1359977778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邮编361006、刘小姐:0592-2218761

采购项目名称

华侨大学新传学院F101&102装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品目号1-1:华侨大学新传学院F101&102装修(装修、水电工程改造部分),数量:1项;品目号1-2:华侨大学新传学院F101&102装修(家具部分),数量:1批;技术要求及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40万元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节能、环保,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来源

非市级财政资金

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合格的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第3条“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以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近期由收缴单位出具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交证明(或网站缴交证明);或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供应商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谈判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谈判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谈判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20191011日起至20191017(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北京时间)在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4楼售标室购买招标文件。咨询电话:刘小姐 电话:0592-2219823 传真:0592-22981380592-5706660-6969

采购文件售价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9101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报价截止

开标地点

华侨大学厦门校区机电信息实验大楼A201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徐连福、傅东铭0592-57306000592-5792860

其他

“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厦门自贸试验区航空港支行;账号:35101570201052504219;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前到账,保证金联系电话:0592-5769397。“文件费、服务费等费用”收款单位名称: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厦门自贸试验区航空港支行;账号:35101570201052504219;友情提醒:本项目采用全程网下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请各投标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购买采购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欢迎报价人对项目采购过程中公告发布、采购文件购买、保证金缴交和退还、服务费收取、中标通知书发放等环节的服务进行监督。有关上述事项的服务质量及态度的投诉请联系综合部黄经理(电话:0592-570565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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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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