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公采〔2012〕94801号
关于GW2012-948华侨大学信息学院电路综合实验装置项目的补充通知
各拟投标人: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GW2012-948(华侨大学信息学院电路综合实验装置)公开招标项目补充如下:
一、 本次招标由原先的一个合同包整体招标,变更为分两个合同包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就其中一个或两个合同包进行投标,但同一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必须完整响应,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合同包的划分(即招标文件第五页的招标货物一览表)变更为: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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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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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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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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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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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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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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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路实验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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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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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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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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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示波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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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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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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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S信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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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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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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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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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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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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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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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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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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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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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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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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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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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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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教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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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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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项号5的“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整”更改为:“投标保证金:合同包一为人民币捌仟元整,合同包二为人民币贰仟元整”。
三、 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号2中的第2条“投标人若不是投标的电路实验台制造商的,须提供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更改为:“合同包一的投标人若不是投标的电路实验台制造商的,须提供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四、 招标文件第12页评分标准第1-2项更改为: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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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的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情况、备品备件齐套性、品牌档次和市场评价等进行对比评价,各合同包的具体评价因素如下(满分25分):
1)合同包一:
①电工实验台:优[7-6分]、良(6-4分]、一般(4-1分];
②数字示波器:优[6-5分]、良(5-3分]、一般(3-1分];
③DDS信号源:优[4-3分]、良(3-2分]、一般(2-1分];
④毫伏表:优[4-3分]、良(3-2分]、一般(2-1分];
⑤直流电源:优[4-3分]、良(3-2分]、一般(2-1分];
2)合同包二:
①计算机:优[10-9分]、良(9-6分]、一般(6-3分];
②投影机:优[3分]、良(3-2分]、一般(2-1分];
③实物展示台:优[3分]、良(3-2分]、一般(2-1分]
④中央控制系统:优[3分]、良(3-2分]、一般(2-1分]
⑤屏幕:优[3分]、良(3-2分]、一般(2-1分]
⑥其他货物:优[3分]、良(3-2分]、一般(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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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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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招标文件第13页评分标准第2-4项更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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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经验
以投标人提供的2009年至今教育类似本项目的书面证明(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进行评审:
1)合同包一:单个项目合同金额≥80万的业绩,每个得1分,满分4分;
2)合同包二:单个项目合同金额≥20万的业绩,每个得1分,满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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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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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招标文件第三章第8.1条要求仅针对合同包一。
七、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发售的截止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12年6月4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
八、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12年6月5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