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变更
    位置: 首页 > 采购变更 > 正文
    采购变更

    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灯光音响设备项目的补充通知(二)

    发布时间:2015-05-14 作者: 点击次数:[]

    厦公采〔2014〕49505号
    关于GW2014-495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灯光音响设备项目的
    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现对GW2014-495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灯光音响设备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一、将投影机的技术要求中“★支持Digital Link信号传输”删除,增加:“★对比度大于等于:10,000:1 (全白/全黑,高对比度模式)”。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15年5月28日上午9:30时。
    根据相关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大道668号   邮编:361021 

    版权所有  1996-2017 华侨大学   闽ICP备05005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