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2016-TZ5173(HDCG20161011)华侨大学机电学院先进制造技术工程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的更改通知
各投标人:
接采购单位通知,现对XM2016-TZ5173(HDCG20161011)华侨大学机电学院先进制造技术工程实训中心建设项目作出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53页:
原条款:*9.6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人民币190万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该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更改为:*9.6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人民币185万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该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第53页新增条款:
9.7本项目设有监理,监理单位由采购方指定。监理费用由采购方支付。材料进场时,必须经过采购单位和监理单位验审后,方可进场使用。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随时接受业主代表和监理人员的检查监督。付款时,需监理签证同意,验收合格后支付。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16年 10月1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四:投标地点、开标地点调整为: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开标厅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本更改通知条款如与采购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更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通知中未体现,则仍以采购文件中的要求为准。请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传真为0592-2298138。否则视为贵司已经收悉。
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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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FAX:0592-2298138)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