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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后勤监管服务系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30 作者: 点击次数:[]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0日上午09:30

厦门务实-公开招标-HDCG-20201020 -后勤监管服务系统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HDCG-20201020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

地址:集美大道668

联系人:赖老师

联系电话:0592-616162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7    
 
: 361012    
 
:  www.xmws.com  
 
电话/传真: 0592-5822910/5822911

采购项目名称:

后勤监管服务系统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后勤监管服务系统,一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115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申请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息安全产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申请人的国网固定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年限满一年的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4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因疫情原因缓交、免交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4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因疫情原因缓交、免交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承诺书等);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四、在开标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全面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日前3年内的信用及违法记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将依法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文件购买时间: 即日起至202010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7楼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前台;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电话:0592-5822910

采购文件售价:

200.00 元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0-10-20  09:30上午(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7楼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厅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江小姐,电话:0592-5826925,传真:0592-5822911

其他:

1、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采购文件及其配套资料费用的缴交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号:83600120420000252

3、保证金及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

4、财务部门联系电话:0592-58221000592-5822902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大道668号   邮编:3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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