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校货物及服务采购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0 作者: 点击次数:[]

    华侨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文件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学校货物及服务采购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更好的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校设备及服务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办公家具实行定点采购模式

    我单位于2017年8月10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福建科荣家具有限公司、福建惠安县振惠家私有限公司和中山市东原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为小批量办公家具采购定点供应商。凡属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小批量采购办公家具项目,均采用定点采购方式执行,其他经费支出的项目可参照执行。有采购需求的单位,在确定品牌型号后填写《华侨大学仪器设备采购申请计划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送至物资采购中心进行采购,具体样式、参数可通过物资采购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二、抓紧做好相关项目的采购工作

    由于大额采购(大于15万元)周期较长,为了保证各类项目经费(特别是中央财政专项)按时支出,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提前了解学校设备与服务采购的相关规定,根据预算及时做好采购计划,填写《华侨大学仪器设备采购申请计划表》并提交相关技术参数及论证材料至物资采购中心,物资采购中心将协助做好后续工作。

    三、继续做好“财政部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政采系统”)的报送工作

    1.根据财政部要求,进口科研设备实行备案制,待备案通过后方可采购。请有采购进口科研设备计划的老师,提前做好进口论证,并填写《进口科研设备备案信息表》发送至物资采购中心邮箱,由物资采购中心统一填报“政采系统”备案。

    2.本学期批量集中采购报送时限。2017年第12期批量集中采购的报送工作截止到11月3日。有申购需求的单位或个人请按照申报经费管理类别填写《华侨大学仪器设备采购申请计划表》分别进行报送,使用个人科研经费采购的,将《华侨大学仪器设备采购申请计划表》直接交由物资采购中心统一报送。

    3.暂停本学期复印机的采购申请。批量集中采购品目中复印机为每季度采购一次,本年度复印机批量集中采购已停止,系统无法报送,故暂不接收复印机批量集中采购的申请。

    4.及时完成“政采系统”中“采购申请执行情况管理”模块相关信息的填报。请各相关单位“政采系统”经办人于采购合同签订后填报已完成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信息,并于季度末在系统中“信息统计管理”模块点击确认报送本单位季度报表,第三季度报表报送截止到10月8日,第四季度报表报送截止到2018年1月5日。

    四、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等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结果的查询途径

    为了使已申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等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的单位及个人了解采购进度,我单位将跟踪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公告,于采购结束后,及时在物资采购中心网站上公布中标方及联系方式,方便申购老师及时查询采购结果及联系供应商

     

    附件:《进口科研设备备案信息表》

     

     

    华侨大学物资采购中心

    2017年9月28日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大道668号   邮编:361021 

    版权所有  1996-2017 华侨大学   闽ICP备05005476